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8年第8期61-62,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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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公告[J].安徽税务,1998(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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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J].税收与社会,1998(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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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J].辽宁财税,1998(1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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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有重大调整 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减为4%[J].税收征纳,1998,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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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就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中的若干问题答读者[J].税收与社会,1999(6):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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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梅魁林.别让小规模商业企业成为增值税征管的“死角”[J].安徽税务,2002(9):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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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税法公告[J].福建税务,1998(1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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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把调整增值税的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J].中国税务,199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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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税务法规公报[J].中国税务,1998(1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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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税务法规公报[J].中国税务,1998(8):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