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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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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9月23日国税发〔1998〕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增强铝、锌、铅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缓解上述产品在国内生产经营的困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上述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铝、锌、铅...
出处 《中国税务》 1998年第12期39-40,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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