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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命之水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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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莒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水污染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的重中之重,通过持续不断地监督、检查,促进了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从1995年起,县人大常委会已先后4次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了4次环保执法检查和3次视察,提出建议意见20余条。目前。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8年第6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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