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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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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莱西市人大常委会换届伊始,就把"如何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摆上重要议程,并在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上展开了讨论,确定了1998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突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要深化部门执法责任制并进行检查,保障宪法。
作者 吕清平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8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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