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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法院写春秋——记泰安市郊区法院院长姚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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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业的开拓者1993年3月,47岁的姚玉胜受命挑起了泰安市郊区法院院长的重担。上任伊始,面对当时郊区法院人心浮动、工作松懈、面貌落后的局面,他没有怨天忧人作无奈的慨叹,而是以实际行动带领全院干警去开拓郊区法院的新天地。他和新的党组一班人从实际出发,很快理出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订立了"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创佳绩"的奋斗目标。由此拉开郊区法院艰苦奋斗、求实务实再创辉煌的序幕。他首先从抓班子做起,约法三章,制定了《党组成员守则》。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8年第3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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