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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字当先方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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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一则新闻: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新绛县支行拒付一储户5万元存款达十年之久,在法院依法判决后仍未执行。笔者听后愕然。事情并不复杂:一外地厂家将5万元货款汇到某企业承包人在新绛农行开设的帐户上,银行却以未收到为由拒绝支付,而此款已被该行职员涂改单据后冒名领取。时隔十年,当记者拿着检察机关查证的材料前去采访时,该行负责人避而不谈自身的违法过错行为,却以种种借口加以掩饰。愤慨之余。
作者 孟祥滨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1998年第3期53-5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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