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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政策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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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高建筑的综合防灾能力提高建筑物综合防御地震、火、风、洪水和地质破坏灾害的能力,根据当地不同灾种的风险程度和建(构)筑物重要性等级提出合理的设防标准。在建筑规划和选址阶段应充分掌握灾害的背景资料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对策;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应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加强防灾质量控制;制订和执行灾后鉴定、评估和复重建的技术措施。
出处 《四川建材》 1998年第2期33-33,共1页 Sichuan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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