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政策问答(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七、对农户无故不履行承包合同,政策有何规定?有关政策规定:农户无故不履行合同,经教育又不改正的,合同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该农户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同时县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收回该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证。农户拒绝交回的,由县级主管部门发文宣布该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证(注明编号)失效。八、农户可否放弃土地承包权?农户无力承包经营土地,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出处 《新农村》 1998年第10期2-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