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这样,历时一年之久的江苏省大丰市首例由做好事而引发的民事纠纷案,终以以下判决而告审结:"大丰市白驹镇程印武父子,返还大丰市大中镇红花村村民季建华为程印武垫付的3916元治疗费用"。手捧法院的判决书,憨厚老实的季建华显得特别激动。他面对"以后做好事还怕不怕再惹麻烦"的提问时,毫不犹豫地答道:"不怕,一点不怕,因为在我们这个非常需要正气的社会上,人们在匡扶着正气。"1996年10月27日,季建华开着手扶拖拉机去东台市为江苏黄海制药厂运输氢气。
出处
《中华魂》
1998年第3期44-4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