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最近透露,我国将逐步取消财政周转金,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从现在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财政周转金一律实行只收不贷,回收的财政周转金一律由财政统一安排使用,重点用于弥补赤字、解决财政挂帐、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扶贫等方面。财政周转金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政府依据“拾遗补缺、保本微利、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设立,用以扶持应当发展但缺少资金支持的事业。在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业较为发达的情况下,继续设立财政周转金已无必要。
出处
《兵团党校学报》
1998年第6期11-11,共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XPCC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