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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偏激的评论不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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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东方报业集团在1995年6月入禀高等法院,对香港电台和节目主持人毛孟静提起诽谤指控,因为毛在她主持的电视节目中,在谈到最近香港新闻媒介之间发生的纠纷和讼案时,毁坏东方集团的声誉,要求作出赔偿。 1995年,毛孟静在香港电台制作时事谈话类节目“传媒春秋”,在亚洲电视播出。在3月11日的一档节目中报道当时香港传媒之间经常发生争执,往往要发律师信,声称诉诸法律,有的还发展为诉讼。其中如东方报业集团旗下的一家英文报纸发生高层人事变动,总编辑离职,引起外界对这家报纸的经营状况进行猜测。东方报业就向那些刊登猜测之词的传媒发出律师信,还控告有的传媒诽谤,迫使部分传媒作出澄清和道歉。
机构地区 香港
出处 《新闻记者》 1998年第11期42-43,共2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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