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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我当被告四年洗冤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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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年的官司,四年的冤屈,四年的奋争。在神圣的法律面前,我为自己,也为广大的消费者终于讨回一个公正的“说法”。为维护合法权益蒙冤四载,这也算是我一生中难得的一次“机遇”。一桩十分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一波三折。包头市两级法院枉法裁判,最终由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纠正冤案。此案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思,同时也在我国司法界和新闻界产生极大的震动。人们不禁要发问:苍天在上,公理何在?! 说句心里话,我并不想把自己的宝贵光阴无端地耗费在这官司中,我也不想千里迢迢赴京审诉上访,这完全是出于一种无奈。因为,我是被包头邮电局送上了被告席,真是无路可走啊!
作者 邓成和
机构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出处 《新闻记者》 1998年第4期17-21,共5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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