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教育科学研究的管理,促进本市的教育科学研究取得更大的成效,按照《上海教育科研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于1998年3月~4月对上海市教委1995~1996年两年中批准确立的部分市级研究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这次检查采取书面反馈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办法,在汇总书面检查材料,收集有关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工作总结的基础上。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1998年第7期26-28,25,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