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劳动部报告。附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
出处 《山东劳动》 1998年第7期47-48,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