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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采取措施抓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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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荣成市委市政府对解困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问题的措施:(1)凡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且短期内难以走出困境的困难企业,必须安排一名厂级领导负责组织职工通过与经济发达的镇、村、渔业公司联系,开展劳务合作,组织劳务收入;与城市建设部门联系,参与社会公益项目的施工建设和管理;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联系,承揽他们扩散到社会上的生产项目,或者与市职业介绍机构联系,由市职业介绍机构帮助寻找劳务门路,保障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2)凡有困难企业的主管部门,都要安排一名领导经常深入困难企业了解情况,帮助和指导企业寻求生产自救的途径;(3)对采取各种办法开展生产自救但仍不能解决职工基本生活的企业,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帮困资金,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4)企业被确认为困难企业后,要限期通过生产自救解困,凡不能组织职工开展生产自救,而采取放长假、下岗待业等消极办法把职工推向社会不管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自动辞职,或由组织部门予以免职,同时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作者 荣信
出处 《山东劳动》 1998年第4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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