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限制随意跳槽北京卡住六类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前不久,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有6类人员不能随意流动。这6类不能流动的人员是: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经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尚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国家和该市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尚未完成规定任务前,未经单位同意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委派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
作者 傅京
出处 《山东劳动》 1998年第4期25-2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