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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财政预算要发挥五个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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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预算草案的编制是否符合《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草案的指导思想及规定的有关政策措施是否明确可行;二是预算案中所列举的相关指标、项目和科目是否完整,是否能做到综合平衡,投资结构是否符合效益原则;三是预算执行结果是否符合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如遇预算必须进行部分变更或调整的情况,事先是否报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4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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