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新的形势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好监督工作,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承认或不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就是不承认或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力。动摇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和监督等职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