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地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现象值得重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据了解,在选举过程中,大多数地方都能严格按照《选举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选举。但是,也有个别地方的一些做法不符合《选举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了违法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反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限规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选举法》第三十一条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这条规定,概念清晰,意思明确。
作者 刘联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3期43-43,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