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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立法程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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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美国,"立法"并不仅仅指制定成文法。国家的财政预算、赋税、经济、贸易、宣战、外交、文化等各项重要内外政策的决策,均需由国会通过法案来进行,都属于立法的范畴。立法实际表现为一种直接的管理行为,行政部门只是执行国会通过的法律,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国会制定的各项法律,从法案的提出到法律的出台,在参、众两院要分别经过"三读"方能通过,两院通过后再由总统签署成为生效的法律。一、议案的提出。美国的宪法规定,所有的法案由国会自行提出。因此,在形式上只有参、众两院的议员才有权提出法律案。即使是预算法案,也是由与总统同党派的议员根据总统所提预算草案向议会提出的。
作者 谢国生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2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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