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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诉讼中的时限及逾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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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诉讼制度均确立了明确的时限要求,其诉讼中的时限及其逾期责任因对象不同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对当事人的时限——对当事人的时限是指对当事人行使起诉、应诉、答辩、反诉、举证、出庭、上诉、申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执行等诉讼权利的时间限制。如诉讼时效、法定的起诉、答辩、反诉、上诉、申诉、申请执行期间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开庭、委托事宜时限等,当事人必须在相应期限内行使有关诉讼权利,逾期则丧失相应权利。
机构地区 唐河县人民法院
出处 《人大建设》 1998年第2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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