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有财产管理的地区方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由于私有化,地区内形成了所有制的全新平衡表,其中国有财产所占的份额不超过30%。同时这里指的不仅是国有财产比重减少,而且是国有财产新结构的形成,这对它的管理提出特殊要求。作为国家所有制物质基础的国有财产,其管理的基础条件是建立州的国有财产综合体,确定它的结构,选择管理方法。组成综合体结构的国有财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合并为大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财产,未列入私有化财产的国有财产,股份公司中的国有财产份额,国家所有的不动产等。国有财产管理指的是对列入财产综合体的国家所有制对象的核算、监督、支配、协调和调节功能的总和,目的是提高国有财产的利用效益和首先为在国家经济成分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自由创造条件。现阶段国有财产管理中最重要的是核算和监督。这一管理形式可以固定所有制关系,确定国有财产的范围,也就是建立实施整个管理系统的基础。建立州财产综合作及其管理系统是地区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将新质量的传统结构包括进经济系统中来。
作者 郑士贵
出处 《管理观察》 1998年第3期14-14,共1页 Management Observ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