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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审判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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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作为三大审判之一的行政审判方式的改革也日益受到重视,笔者就此发表一些意见。一、现行行政审判方式的弊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宗旨,六年多的行政审判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现行行政审判方式存在诸多的缺陷和不足。(一)诉权保护不力。表现有二:一是领导个人决定立案。行政审判存在案件偏少和立案难的矛盾。由于行政案件立案,往往不是由合议庭,而是由法院领导人决定。他们在受理时,更多考虑的不是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作者 江勇
出处 《学习与思考》 1998年第5期34-3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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