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 人治与法治是两种对立的治国方略。要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走人治之路还是走法治之路?中国共产党选择了法治之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一条基本方针,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出处
《唯实》
CSSCI
1998年第5期49-51,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