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在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管理体制。此举作为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重大改革,必将对国有商业银行产生重大影响。正确认识这种影响,并积极探求实行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新对策,对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和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都将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但若认识不全面或出现误差,则必然会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产生消极影响。本文仅就目前出现的几种错误认识谈点个人之见。 一、摆正位置。
出处
《黑龙江金融》
1998年第6期14-15,共2页
Heilong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