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统计局等部委联合对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快速调查后,提出以快调为基础尽快建立起反映我国房地产开发业发展状况的宏观监测系统。为此,国家统计局将房地产景气指数的研制工作作为1997年全国统计工作重点。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在国家计委、建设部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支持协助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研究、讨论、测算,成功地编制出符合我国房地产业景气趋势的全国房地产开发业景气指数。 全国房地产开发业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它是根据经济周期波动理论和景气指数原理,采用合成指数的计算方法,从房地产业发展必须同时具备的土地、资金和市场三个基本条件出发,选择8个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指数测算,然后对8个分类指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到总体指数,以此为基础,再以1995年3月为基期对比计算出用百分制表示的综合指数。8个分类指数分别是:(1)土地出让收入分类指数;(2)本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分类指数;(3)房地产开发投资分类指数;(4)本年资金来源分类指数;(5)商品房销售价格分类指数;(6)新开工面积分类指数;(7)房屋竣工面积分类指数;(8)空置面积分类指数。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8年第2期14-14,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