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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打人身损害赔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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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的人身因他人的不法侵害而受到损害,在与他人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就要考虑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行为人和受害人的纠纷,受害人诉讼到法院就称为原告。受害人在起诉前首先遇到的是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民诉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也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其次受害人在起诉前还要尽可能收集有关证据,因为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准主张。
作者 许淦
出处 《新农村》 1998年第8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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