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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金会应规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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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前,中国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在派人对本县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了多次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规范化经营的有关措施,其主要内容是:1.继续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办会宗旨和章程,对现有的基金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已经营金融业务,存贷款规模较大,信贷资产较高,风险较小的基金会,合并或组建为农村信用社;对业务经营较为规范的基金会,通过重新注册登记,继续保留其基金会的性质;对经营规模不大、有严重违规行为、业务混乱、资不抵债和濒临破产的农村基金会,或名存实亡的基金会予以撤销。
作者 毛荣耀
出处 《新农村》 1998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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