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音乐艺术领域内,合唱是一种群众性的集体歌唱形式.在我国,开始于本世纪20年代前后的齐唱,后逐步发展衍化为多声部的合唱.1913年虽发表过李叔同的三部合唱曲《春游》,20年末发表过肖友梅的《春江花月夜》、赵元任的《海韵》,1934年黄自则作了清唱剧《长恨歌》等,但由于我国没有合唱音乐的传统,加之这些为数不多的作品,选材和写法上与当时全国人民的精神风貌和审美情趣均还有距离,因而没有真正打开合唱艺术的局面.而本世纪初兴起的“学堂乐歌”,20年代的工农歌咏运动,特别是30年代出现的波澜壮阔的抗日救亡歌咏运动,恰为我国奠定了有别于西方合唱音乐的基础.这一时期,专业音乐院校开设了合唱课,普通学校、厂矿建立了业余合唱队,特别是1931年的“九·一八”到1935年的“一二·九”,从37年的“七·七”后的武汉。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1998年第1期30-30,共1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Music & Perform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