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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马咬掉一耳朵 儿童获赔近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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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判决一起饲养动物造成他人被伤害案,被告人胡朝本赔偿医疗、伤残补助、营养费等1.8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验伤费600元。灌南县长茂镇10岁孩童胥通好与其姐姐合骑一辆自行车。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1998年第2期64-64,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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