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作品被称为“易碎品”,在时间的长河中,它的“寿命”很短。那么,是否可以延长新闻作品的时效性,使之成为长效产品呢?对此,结合自己多年实践,发表一孔之见,以求教于同行。由两则新闻事件引发的思考不久前,笔者接到新闻出版导刊社“中国改革发展大走势系列丛书编辑部”发来的作品入选通知书,将我在《工人日报》1986年12月21日一版头条发表的《厂长包洪如探索厂长负责制新路子,他认为——科学与民主是厂长决策的法宝》编人该社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文库》一书。这一新闻作品,早在1987年《中国工运》、《大众企业管理杂志》以《厂长应做民主决策的模范》为题转载过。自发表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