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11月26日上海《新民晚报》社会新闻版刊登《一女子被抛尸弄口》一文,十分引人注目。问赶出在该文行文中,有些语言表达不清,使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据分析,案发地为抛尸现场”,这句话作何解?难道歹徒就在抛尸现场作的案吗?不可能吧,如是这样,此案留下的蛛丝马迹肯定很多,而且歹徒也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弄堂口就作此案的。我想作者想表述的是否指“案发地离抛尸现场估计不会太远”之意,如是这样,加一个“估计”、“不远”之类的词语,不就可以了吗?如此精确的分析,对于启发过往行人提供破案线索,并对犯罪者形成威慑力都是很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