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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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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关键的时刻。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主要是:"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妥善解决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中央提出要达到两个基本目标:第一个目标是,1998年,力争使国有企业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都得到保障,并使其中50%以上的人实现再就业。第二个目标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市场就业机制。
作者 林用三
出处 《中国产业》 1998年第5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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