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贵州省审计厅依据《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对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组织领导全省的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全省审计工作的重点,制订全省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组织某些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二,直接进行以下审计:㈠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与决算,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一)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有关金融机构经理的本级地方国库业务;㈣省级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五=)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额较大或省政府指定的其他省属国有企业的定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