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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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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新发展。在学习这一理论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正确处理好以法治国和共产党领导的关系。以法治国,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以法治国要有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的领导也必须通过以法治国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法律是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是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定型化、规范经、条文化。共产党通过领导国家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贯彻和执行法律,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并且运用国家强力保证其实施。
作者 吕艳
出处 《民主》 1998年第8期10-11,共2页 Democrac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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