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改革建议可归纳为三条。一是必须遵循专业艺术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二是改革的结果必须是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三是具体措施必须从实际出发,既促进发展又维护稳定,并具有可操作性。改革建议的范围,主要涉及视觉艺术(美术)和听觉艺术(音乐)两大方面。因为本人的专业特长是美术及设计艺术,并通过行政领导工作对专业音乐教育有所傍及,因此,有关舞蹈或其他综合艺术门类的改革设想,只能请有关志同道合的专家。
出处
《艺术教育》
CSSCI
1998年第6期26-28,33,共4页
Art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