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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材料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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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托加工材料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将一种材料加工成有特定功能和用途的存货。经过加工的材料,价值发生了变化,会计对此要进行核算。委托方(甲企业)和受托方(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适用的的增值税率为17%,材料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作者 杨剑
出处 《现代会计》 1998年第4期36-38,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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