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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计委公布取消下列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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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最近公布了必须取消的收费项目。其中消费者可拒缴的有:公安部门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费、弃婴收养入户费、办理居民身份证加急费。邮电部门的省以下人民政府批准的邮电附加费、罚款先付业务附加费、长话和市话收费情况查询费。铁道部门的车票附加费、窗口预订票费、列车卧铺服务费、客票座号费、列车加铺费、列车边座费、中转签字费、候车服务费。航运部门的客轮旅客洗涤费。
出处 《南方农机》 1998年第3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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