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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特殊保护质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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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值此,笔者仅对婚姻法中有关军人离婚特殊保护问题做一些探讨,以期能对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工作做一些贡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作者 党忠民
出处 《武警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71-72,共2页 Journal of the Armed Police Academ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3]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09-114.
  • 2王洪.婚姻家庭法[M]法律出版社,2003.
  • 3胡平仁.法理学基础问题研究[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1.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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