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纪之交,对于教育之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合理的、不合理的;事实的、规范的等诸方面,许多学者已作过不同论述。尽管“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改革不合理的教育体制”、“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等已成共识之见,但我以为,最值得特别提及的莫过于对“依法治教”的倡导。如果说“依法治教”在当前还只具有某种“口号”的意味的话,那么,倘若在21世纪“依法治教”真能由口号而成观念,进而以此观念来指导教育实践,则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教育方能实现。我们知道,在所有的法律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不仅是各种教育法的法律渊源,而且也是某一时期教育在国家各项事业中的地位、自身发展状况的缩影。
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38-45,共8页
Journal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