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国路易十四时代颁布《商事条例》(1673年)算起,公司制度在西方已有逾三百年的历史,它与票据制度、代理制度共同构成资本主义经济的三大支柱,其历史功绩昭然醒目。而在我国,公司制度是在内压外困的逼迫下,借助于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推动,逐渐移植引进的。从1904年清政府颁行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大清公司律》匡算至今,这一制度在我国"落户"也已近百年。百年的公司法发展史。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8年第1期208-213,共6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