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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诉讼当中的职能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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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当中的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各自在国家机构中的性质、职能、依法分别立案受理刑事案件。这种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一类刑事案件,应当由上述哪一个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直接受理。对此,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作了专门规定。本条共分三段。
作者 韩平
出处 《辽宁警专学报》 1998年第2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Police Acad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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