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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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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商检局,国务院各部门:近几年来,旧机电产品进口量越来越多,一些产品如旧的液压挖掘机、船用柴油机、医用 X 射线断层检查仪(CT)、医用 X 光诊断仪等的进口,不仅污染环境,严重危及人身和生产安全,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提高社会效益,现就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8年第1期12-1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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