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的请示》(京政文[1997]61号)收悉。同意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8年第11期511-51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