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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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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的内涵决定权是指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1)讨论、决定县域的政治、经济、教科文卫、民政、环保和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2)为保证宪法、法律在县域的实施采取的重大措施;(3)审查、批准、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4)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采取的重大措施;(5)
出处 《新疆人大》 1998年第5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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