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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议会知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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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员会制亦称合议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合议制委员会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委员会制的主要特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议行合一的关系,委员会以合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代议机关选举产生;行政首脑由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任。这种制度与总统制和议会制不同之处在于,其行政首脑由委员会成员轮流选举但不是由一个人掌握,委员之间地位是平等的。此外,与总统制不同之处还在于,委员会必须服从议会通过的法律,其实际成为代议机关的执行机构;与议会制不同之处在于。
出处 《新疆人大》 1998年第5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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