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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及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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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的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和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既追究被审计单位的法律责任,也追究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的,只追究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 根据《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至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行为和法律责任如下: 1.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作者 王世成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36-37,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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