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依法对外资企业进行年检、年度审验、换发证书等工作,对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行为,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各部门分别开展工作,时间、地点、表格、收费等没有集中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给他们工作造成麻烦。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企业行为,去年底,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经贸部、财政部、国家外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997年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进出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联合年检。广州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邮委《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通知》精神。于3月25日始对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生产经营、财务、外汇和进出口等方面情况进行联合年检。
出处
《大经贸》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46-47,共2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