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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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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先进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随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与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进程说明,现阶段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是正确的,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应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如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跨越阶段的方针政策,其结果只能是推迟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建国之初,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形式,使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但从1956年起,开始出现急速过渡到公有制的冲动,最终导致1958年建立"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
作者 李克穆
出处 《中国产业》 1997年第4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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