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中国政治生活中有两件大事。一是香港回归祖国,二是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众所周知,党的十五大决定政府人选与机构改革方案。这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来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道理十分简单,只要"国有"两个字不去掉,即使进行了公司制改组,吸收了非国有经济成份,国有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仍旧是政府。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处理它与企业的关系,其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尽管摸着石头过河已经快20年了,党的十四大决议上已明确写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许多政府的领导同志一遇到问题,却还是习惯于行政手段。无论企业亏损面扩大,还是企业负责率增加,统统是一个药方: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限期扭亏增盈,降低负债率。这种短期内似乎十分有效的办法,往往牺牲了企业的长远利益。事实上,国有企业自身的矛盾在改革之初就已经暴露得很充分了。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设备陈旧,产品老化。